为人民办好事要着力解决三个问题
常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邹小敏
一、要解决好“依法办事”的问题。一是要学法用法。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纪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把自己的一切活动置于法律和规章的约束范围内。二是要整章建制。要建立和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加强各项监督制度建设,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全方位、全天候监督。三是要依法办事。要树立严明的法纪观,掌握好法律法规这个“度”,切实做到依法按章办事,防止跨“红线”,越“雷池”。
二、要解决好“实事办好”的问题。一是要搞好调查研究。领导干部在作决策、办事情的时候,要切实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弄清实情的基础上办实事。二是要搞好统筹规划。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单位、一个地方的主政者,必须要有良好的大局观和开阔的视野,要对本地方、本单位的发展作出全面的统筹规划,在办实事、谋发展的时候,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兼顾近期收效与长远利益,防止顾此失彼,力争把实事办好。三是要按规律办事。要遵重社会、经济和自然规律,特别是在产业结构调整上,要坚持示范引导、提供服务,不能违背市场经济规律搞行政命令,避免“好心办坏事”,把好事办砸。
三、要解决好“好事办实”的问题。一是要在项目选择上求实。要找出一条符合本地实情的经济发展路子。不贪大求洋,不乱铺摊子,不搞一哄而上,不搞劳民伤财的所谓“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二是要在工作作风上求实。领导干部要坚持道实情,说实话,办实事。要有“咬住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做到办一件事成一件事,上一个项目就成功一个项目,把实实在在的利益摆在群众面前,让群众感受到“好事办实”的成果。三是要在工作方法上务实。要让群众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参与监督。把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交给群众,防止越殂代疱现象的发生。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智慧,紧紧依靠群众,把事情办成“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半拉子工程”。对看准了的能给群众带来实际利益的项目,要一抓到底,把事情办得稳稳妥妥、实实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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