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干部人事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市直机关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选拔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切实规范全市干部人事工作,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从12月下旬开始,对全市近年来干部人事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7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对照上级要求,看各单位是否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五个法规性文件;
2、对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看干部人事工作(含进人)是否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
3、对照《干部任用条例》,看干部选任工作是否规范,重点查干部选任是否坚持干部任免原则、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程序是否到位;是否有超职数和乱设职位配备干部情况;是否有越权调配干部情况;是否有违规不上报备案管理任用干部情况;
4、对照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看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是否有按照回避制度规定的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人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和在本单位从事人事、财务工作等情况;
三、检查方法
采取“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检查。
1、听:就是听取汇报。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近三年来干部人事工作情况介绍;
2、查:就是查阅资料。包括学习记录本、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任免(含进人)的会议原始记录、呈报材料、任职文件和人事管理制度等;
3、访:就是个别访谈。找领导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干部职工代表等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干部人事工作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干部人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使全市干部人事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2、要积极迎检。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对本单位近三年来的干部人事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总结,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按照通知精神,准备好各种资料。
3、要严格要求。各单位要在自我清理和总结的基础上,先进行自纠和整改。市委组织部对检查情况要进行通报,对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存在问题的要予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常宁市委组织部
2007年12月1日
主题词:干部人事 检查 通知
中共常宁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7年12月1日印发
(共印150份)